網站使用條款
規管網站存取、公開資料、查詢、責任及香港司法管轄權的條款。
- 生效日期
- 2026年8月11日
- 最後審閱
- 2026年8月11日
- 法律實體
- 傲方集團有限公司
1. 定義
1.1 在本條款中:
(a)「傲方」、「本公司」、「我們」指以網站營運者身份行事的傲方集團有限公司(Afilcorp Capital Pte Limited);
(b)「傲方資料」指透過本網站提供的所有文字、報告、研究、圖表、圖解、方法、數據彙編、表格、軟件、設計、商標、標誌、照片、影音及其他內容;
(c)「委託條款」指由傲方獲授權代表明確接受的書面委託書、會員協議、服務附表或其他合約;
(d)「FO-EGP」指傲方的Family Office Enablement & Governance Platform方法與會員框架,並非獨立法律實體或受規管金融產品;
(e)「專業顧問」指另行受聘提供專業或受規管意見的律師、稅務顧問、會計師、核數師、估值師、投資顧問、受託人或其他人士;
(f)「第三方提供者」指銀行、電子貨幣機構、支付機構、受託人、保險公司、經紀、資產管理人、保管人、技術供應商、專業顧問或其他獨立提供者;
(g)「使用者」、「閣下」指瀏覽、下載、提交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網站的人士;及
(h)「本網站」指afilcorp.com.hk、afilcorp.com及由傲方明確營運並連結至本條款的公開頁面、報告、檔案、表格或子網域。
1.2 對法例的提述包括其修訂及取代法例。標題只為方便閱讀,不限制解釋。
2. 營運者、品牌及地位
2.1 本網站由香港公司傲方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編號77982837)營運。
2.2 傲方集團/Afilcorp屬品牌,FO-EGP屬治理方法及會員框架,兩者均非獨立法律實體。
2.3 如官方登記確認營運者持有現行TCSP牌照,該牌照僅適用於在其範圍內合法經營的信託或公司服務,並非證券、銀行、支付、資產管理、保管、法律、稅務、會計或核數授權。
2.4 本網站並非由銀行、認可機構、持牌證券中介人、支付機構、基金、投資管理人、律師行或核數師事務所營運。
3. 適用及接受
3.1 每當閣下使用本網站,本條款即適用。
3.2 使用本網站即表示閣下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如不同意,應停止使用。
3.3 如閣下代表組織使用本網站,閣下表示已獲授權就網站使用約束該組織;否則閣下仍須就個人使用負責。
3.4 本條款只規管網站使用,並不自行規管已接受的專業委託。
4. 目標使用者及存取
4.1 本網站主要供家族本金、家族辦公室、私人資本集團、專業顧問、企業集團及機構對手方作商業或專業用途。
4.2 本網站並非向散戶投資者或尋求購買、出售或取得金融產品意見的人士推廣。
4.3 閣下須自行確保在所在地存取本網站屬合法。傲方不表示每項內容或服務描述均適用於所有司法管轄區。
4.4 任何適用於消費者或受保護人士的強制權利均不被排除。
5. 網站目的
5.1 本網站提供有關以下事項的一般資訊:
- 家族及企業治理架構;
- 所有權、權限、延續及證據系統;
- 公司及法定行政;
- 機構準備及資料協調流程;
- FO-EGP;
- 研究及市場發展;及
- 傲方的專業及監管邊界。
5.2 網站內容旨在促進討論,並不取代事實調查、專業委託或按司法管轄區提供的意見。
6. 不構成要約、建議或專業意見
6.1 本網站任何內容均不構成:
- 證券、單位、權益、投資、信貸、保險或其他金融產品的要約、邀請、招攬、配售或分銷;
- 投資意見、投資研究、資產管理、投資組合管理或投資建議;
- 法律、稅務、會計、核數、鑒證、估值或精算意見;
- 銀行、接受存款、匯款、支付、儲值、保管、經紀、交易、安排或執行服務;
- 監管意見、牌照判定、稅務裁定、核數結論、認證或鑒證陳述;或
- 任何架構、申請、帳戶、交易或提供者關係必獲接納的承諾。
6.2 作出行動前,閣下應取得適當資格及(如需要)持牌顧問之意見。
7. 不建立客戶或受信關係
7.1 瀏覽網站、收取刊物、提交查詢或參與初步討論不會建立:
- 客戶或專業顧問關係;
- 受信、受託、代名、投資管理或保管關係;
- 代理、合夥、合營或代表關係;
- 接受、繼續或完成任何事項的責任;或
- 對未經要求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責任。
7.2 傲方只會在完成適用的利益衝突、資格、KYC/KYB及風險審查,並以獲授權的書面委託條款接受後,方建立委託。
7.3 除非獲明確書面授權,任何僱員、承辦商或第三方不得以非正式陳述、電郵或討論修改本條。
8. 監管及專業邊界
8.1 除非相關活動由具適當授權的法律實體按獨立書面條款合法進行,傲方不會進行受規管活動。
8.2 書面協議本身不能產生監管許可。
8.3 傲方不以以下身份自居:
- 《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持牌法團;
- 《銀行業條例》下的認可機構;
- 持牌支付、儲值或金錢服務提供者;
- 經紀、交易商、交易所、交易場所、投資管理人或保管人;
- 律師行、稅務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或核數師事務所;或
- 監管機構、發牌機關或公共機構代表。
8.4 詳細內容見《服務、監管及專業邊界》。
9. TCSP牌照
9.1 如官方登記冊顯示營運者為現行TCSP持牌人,牌照只涉及按香港適用法律定義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
9.2 客戶盡職審查及記錄保存是持牌人須履行的法定責任,並非獨立金融服務權限。
9.3 一般治理顧問、證據協調、機構準備及跨境項目行政,不會僅因提供者持有TCSP牌照而成為「持牌金融服務」。
9.4 任何公司或信託服務的具體範圍須在委託條款列明。
10. 不持有客戶資金或資產
10.1 除非服務在委託條款中明確列明並合法落入已核實權限,傲方不會:
- 收取、持有、保管或控制客戶資金或資產;
- 操作客戶銀行帳戶;
- 處理或結算支付;
- 持有私鑰或數碼資產;
- 執行或安排交易;或
- 擔任保管人、存管人或託管代理。
10.2 支付傲方本身正式開具的專業費用不構成客戶資金或保管活動。
11. 第三方提供者
11.1 第三方提供者獨立行事,並按其法律責任、權限、風險取向、盡職審查、定價、服務條款及決策行事。
11.2 傲方不約束第三方、不控制其決定,亦不保證存取、接納、時間、價格、服務持續或結果。
11.3 介紹、轉介、協調、超連結、名稱或標誌本身不構成背書、代理、合夥、獨家或關聯。
11.4 閣下須審閱第三方條款並自行盡職審查。
11.5 詳情見《第三方及轉介通知》。
12. 不保證結果
12.1 本網站或傲方框架不保證:
- 監管批准、註冊或豁免;
- 銀行、EMI、PSP、受託人、保險人、核數師或提供者接納;
- 稅務優惠、裁定或分類;
- 在某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效力;
- 投資、財務或商業表現;
- 在指定時間內完成;
- 法律、政策、提供者風險取向或市場慣例持續不變;或
- 不存在合規、稅務、會計、營運或聲譽風險。
12.2 準備工作可改善組織及證據,但不會把第三方決定轉移予傲方。
13. 準確性、狀態及時效
13.1 傲方在編製公開資料時採取合理謹慎,但不保證內容完整、無誤、最新或適合特定事項。
13.2 法律、規例、官方指引、政策、稅務及市場慣例可能在出版後改變。
13.3 刊物可區分:
- 現行法律或官方框架;
- 待決法例或建議;
- 機構期望或市場慣例;及
- 傲方治理方法。
13.4 重要資料應在使用時重新核實。
13.5 傲方可更正、更新、撤回或存檔內容,而毋須保留所有歷史版本。
14. 使用者責任
14.1 閣下仍須負責:
- 自身決策及資料使用;
- 提交資料之準確性及合法性;
- 取得獨立意見;
- 保護系統及憑證;
- 核實通訊及付款指示;及
- 遵守適用法律。
14.2 閣下不得把傲方資料表述為法律意見、監管批准、銀行批准、核數結論、投資建議或專業意見替代品。
15. 准許用途
15.1 閣下可:
- 瀏覽網站;
- 下載公開報告作內部、非商業參考;
- 列印合理數量頁面作專業評估;
- 以公平且不誤導方式連結至公開canonical頁面;及
- 在準確歸因及保留上下文下引用短段落。
15.2 其他用途須事先取得書面許可。
16. 禁止用途
16.1 閣下不得:
- 非法、欺詐或用於逃避法律、制裁、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其他不當行為;
- 虛假陳述身份、權限、關係或監管地位;
- 未經書面許可暗示傲方背書、代表或合作;
- 複製、再出版、出售、授權或商業利用大量傲方資料;
- 移除版權、商標、來源、風險或法律通知;
- 導入惡意程式或損害網站的自動流量;
- 未經授權存取、測試漏洞、抓取個人資料或繞過控制;
- 違反法律或機器可讀限制,以網站內容訓練、基準測試或填充商業資料庫;
- 提交虛假、誹謗、侵權、機密或非法取得的材料;或
- 以誤導方式使用報告標題、標誌或摘錄。
17. 使用者提交資料
17.1 閣下須對提交材料負責。
17.2 閣下表示:
- 有權提交;
- 據其所知屬準確;
- 就查詢目的提交及使用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或法律;及
- 不含惡意程式或不必要敏感資料。
17.3 閣下授予傲方有限、非獨家權利,僅為評估及回覆查詢、進行利益衝突及風險檢查、遵守法律及保障法律權利而使用提交資料。
17.4 為保安、法律或證據目的,傲方可拒絕、刪除、隔離或保存提交資料。
18. 公開聯絡表格限制
18.1 公開表格只供初步查詢。
18.2 請勿提交:
- 護照或身份文件;
- 銀行結單;
- 資金或財富來源文件;
- 客戶或受益人檔案;
- 密碼、私鑰或一次性驗證碼;
- 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文件;或
- 其他敏感材料。
18.3 只有事項進展後,方考慮安全文件傳送安排。
18.4 表格確認僅表示技術上收到,不構成接受委託。
19. 知識產權
19.1 傲方資料之所有權利由傲方或其授權人擁有。
19.2「Afilcorp」、傲方標誌、FO-EGP名稱及刊物設計可能受商標、版權及假冒法保障。
19.3 除第15條有限准許外,不授予其他權利。
19.4 重用申請應說明材料、用途、地區、期間及對象。
20. 第三方知識產權及連結
20.1 第三方名稱、標誌、數據及刊物屬其各自權利人所有。
20.2 提述或連結只作識別、來源或方便用途,不構成背書。
20.3 傲方不負責外部網站的可用性、保安、合法性、準確性或私隱慣例。
21. 保密及未經要求資料
21.1 就已接受委託,傲方按委託條款及法律實施保密控制。
21.2 委託接受前,閣下不應假定未經要求的通訊受保密或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或不存在利益衝突。
21.3 傲方審閱初步資料後可能無法接受事項。
21.4 本條款不要求傲方披露他人的機密資料。
22. 電子通訊
22.1 電子通訊可能延誤、被截取、損壞、不完整或誤寄。
22.2 緊急期限、付款更改或敏感文件不應只依賴普通電郵。
22.3 任何付款或銀行指示更改須透過獨立取得的可信渠道核實。
22.4 電郵簽名、確認或自動回覆不構成接受委託或修改委託條款。
22.5 傲方可保留電子記錄作通訊及指示證據。
23. 私隱及Cookie
23.1 個人資料按《私隱通知》及收集時的PICS處理。
23.2 Cookie及類似技術見《Cookie通知》。
23.3 未經所需通知及同意,查詢資料不會用於無關直接促銷。
24. 保安
24.1 傲方採用與網站及資料風險相稱的合理保安措施。
24.2 互聯網服務不可能完全安全或持續可用。
24.3 如懷疑冒認、資料外洩、未經授權存取或惡意使用傲方名稱,應立即通知傲方。
24.4 傲方可封鎖、調查、保存證據或舉報疑似濫用。
25. 可用性及變更
25.1 傲方可更改、暫停、限制或撤回網站任何部分。
25.2 維修、保安、供應商故障、法律要求或不可控事件可令存取中斷。
25.3 傲方不保證持續可用、兼容所有裝置或永久保留所有連結及檔案。
26. 保證免責
26.1 在法律允許最大範圍內,本網站及傲方資料按「現況」及「可用」基礎提供。
26.2 除法律不可排除者外,傲方不作關於準確性、完整性、特定用途適用性、不侵權、結果或不中斷存取的默示保證或陳述。
26.3 本條不影響獨立委託條款下的明示責任。
27. 責任限制
27.1 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
- 欺詐或欺詐性失實陳述;
- 因疏忽造成死亡或人身傷害而法律不容排除的責任;
- 故意不當行為;或
- 法律不容排除或限制的其他責任。
27.2 在第27.1條及法律允許最大範圍內,就網站使用,傲方不負責:
- 間接或相應損失;
- 利潤、收入、機會、預期節省、業務、商譽或聲譽損失;
- 非因傲方違反不可排除責任而導致的資料遺失、損壞或未經授權披露;
- 依賴一般網站資料作出的決定;
- 第三方提供者的行為、不作為、拒絕、延誤、故障、定價或條款;或
- 非因傲方違反不可排除責任而引起的惡意程式、攻擊、通訊故障或外部網站內容。
27.3 如僅因免費網站存取而產生的責任不能依法排除,傲方總責任以以下較高者為限:
- 港幣10,000元;及
- 事件前12個月使用者就存取本網站特別支付的款項(如有),
惟該限制須在適用法律下可執行且合理。
27.4 已接受委託的責任由相關委託條款規管,不受本網站專用上限規管。
27.5 各項排除及限制只在法律允許及合理範圍內適用。
28. 彌償
28.1 在適用法律規限下,如因以下事項直接引致損失、責任、損害、申索及合理法律費用,閣下須彌償傲方及其董事、高級人員及僱員:
- 閣下重大違反本條款;
- 閣下非法、欺詐或惡意使用網站;
- 閣下提交材料侵犯第三方權利或屬非法取得;
- 閣下導入惡意程式或未經授權存取;
- 閣下重大虛假陳述其權限、與傲方關係或監管地位;或
- 閣下違反本條款發布或商業重用傲方資料而引起第三方申索。
28.2 彌償不適用於因傲方欺詐、故意不當行為、疏忽或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部分。
28.3 在可行情況下,傲方會就重大第三方申索作合理通知。未經書面同意,閣下不得以承認傲方責任或向傲方施加非金錢義務的方式和解。
28.4 本條旨在分配因使用者本身違約或不當行為引起的損失,並非意圖施加違反適用法律的不合理彌償。
29. 不可抗力
29.1 如延誤或未能履行由合理控制範圍外的事件造成,包括電訊故障、網絡攻擊、電力中斷、天然災害、疫情、勞資糾紛、政府行動、供應商中斷或公共基建故障,傲方不負責。
29.2 本條不免除法律不容排除的責任。
30. 暫停及終止
30.1 為保護保安或法律權利、調查濫用、遵守法律或主管機構要求、防止傷害或管理技術風險,傲方可合理限制或終止存取。
30.2 按性質應持續的條款,包括知識產權、責任、彌償及適用法律,在終止後繼續有效。
31. 條款修訂
31.1 傲方可向前更新本條款。
31.2 生效日期及版本識別現行條款。
31.3 更新後繼續使用即表示接受,惟受強制法律規限。
31.4 重大更新不會追溯修改已接受委託。
32. 轉讓
32.1 未經傲方書面同意,閣下不得轉讓本條款下權利。
32.2 傲方可因真實企業重組、網站轉讓或營運業務承繼而轉讓權利及義務,惟須保留強制權利。
33. 可分割性及豁免
33.1 如條文無效或不可執行,應作最低限度修改或分割,其餘條文繼續有效。
33.2 延誤或未行使權利不構成豁免。
33.3 豁免只對其特定事項有效。
34. 第三方權利
34.1 除第34.2條外,非本條款一方的人士無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本條款。
34.2 傲方董事、高級人員及僱員可在第19、27及28條明確賦予其利益的範圍內執行該等條款。
34.3 雙方可在毋須第三方同意下修改或撤銷本條款。
35. 完整網站協議及優先次序
35.1 本條款、私隱通知、Cookie通知及明確納入的文件構成網站使用協議。
35.2 委託條款規管已接受的專業委託,並就該委託優先於本條款。
36.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36.1 本條款及網站使用引起的非合約爭議受香港法律管轄。
36.2 在強制法律規限下,香港法院具有專屬司法管轄權。
36.3 為保障知識產權、機密資料、系統或保安,傲方可在其他有管轄權地區尋求緊急禁制或保護性濟助。
37. 聯絡
有關本條款的查詢可於聯絡頁選擇「網站法律查詢」,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