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監管及專業邊界
公司服務、持牌人責任、治理工作及受規管活動之間的邊界。
- 生效日期
- 2026年8月11日
- 最後審閱
- 2026年8月11日
- 法律實體
- 傲方集團有限公司
1. 目的
本文件說明傲方可提供的工作、不提供的工作,以及FO-EGP、TCSP服務、專業顧問與第三方提供者之法律區分。
2. 傲方角色
在委託條款規限下,傲方可提供非受規管工作,包括:
- 家族及企業治理架構;
- 權限、保留事項、所有權、延續及證據登記;
- 營運模式及責任映射;
- 政策及文件行政;
- 機構準備資料協調;
- 公司及法定行政;
- 整改及實施登記;
- 跨境項目協調;及
- FO-EGP會員及定期治理檢視。
實際範圍以已接受委託為準。
3. FO-EGP
3.1 FO-EGP是治理、證據、協調及週期檢視的方法與會員框架。
3.2 FO-EGP並非:
- 法律實體;
- 金融產品;
- 投資或集合安排;
- 受規管市場;
- 銀行或支付服務;
- 牌照或認證;或
- 第三方存取保證。
3.3 家族、董事會、受託人、委員會或獲授權管理層仍保留決策責任。
4. TCSP服務
4.1 如官方核實傲方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現行TCSP牌照,傲方可提供經書面接受且合法落入牌照範圍的信託或公司服務。
4.2 視乎實際範圍及法律,服務可包括成立法律實體、提供註冊辦事處或通訊地址、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特定公司或信託角色,或其他落入法定定義的服務。
4.3 傲方不會聲稱提供牌照或委託範圍以外的信託或公司服務。
4.4 擔任受託人、代名股東、董事或類似職位不會因網站內容而默示,須另行明確接受、盡職審查、條款及法律能力。
5. AML/CFT責任
5.1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的CDD及記錄保存為TCSP持牌人的合規責任。
5.2 該等責任並非一般AML顧問牌照,亦不授權受規管金融活動。
5.3 傲方可為遵守法律及風險控制而要求所有權、控制、目的、來源及身份資料。
5.4 傲方收集或協調KYC/KYB資料,不代表認證客戶或架構符合所有法律或獲其他機構接納。
6. 不提供證券或投資活動
傲方不會透過網站或FO-EGP:
- 買賣或安排證券、期貨、槓桿式外匯或虛擬資產;
- 提供投資意見或全權管理;
- 經營交易平台、交易所、經紀或流動性服務;
- 發行或分銷金融產品;
- 管理投資組合或基金;或
- 提供投資研究或建議。
投資決策流程治理與投資意見不同。
7. 不提供銀行、支付或保管服務
傲方不會:
- 接受存款;
- 提供銀行帳戶或信貸;
- 發行電子貨幣或儲值;
- 處理、收單或結算支付;
- 持有客戶資金或資產;
- 擔任保管人、存管人或託管代理;或
- 保證銀行、EMI、PSP或其他提供者接納。
傲方可組織資料包或協調通訊;機構自行獨立決定。
8. 不提供法律、稅務、會計、核數或估值意見
傲方不以律師行、稅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核數/鑒證事務所、估值或精算事務所身份行事。
傲方可識別問題、維持記錄及協調資料;結論由另行受聘的合資格專業人士負責。
9. 不代表監管機構
傲方不會:
- 擔任監管或發牌機關;
- 作出監管判定;
- 保證批准或註冊;
- 表示具有特別渠道或影響力;
- 約束監管機構;或
- 把其方法描述為監管機構批准。
申請或回覆之行政支援不會轉移申請人對事實及法律分析的責任。
10. 客戶及董事會責任
客戶仍須就以下事項負責:
- 目的、商業模式及活動;
- 決策;
- 所有權及實益所有權;
- 法律及監管合規;
- 稅務、會計及申報;
- 資料準確性;
- 實施;
- 提供者選擇及監督;
- 客戶資金及資產;
- 董事、受託及受信責任;
- 取得專業意見。
11. 第三方提供者
除非書面另有規定,第三方獨立行事及直接訂約。
傲方不保證任命、接納、定價、服務質素、權限、時間、持續或結果。
12. 機構準備
「機構準備」、「銀行準備」、「牌照準備」等表述,只指治理、事實、文件、證據、依賴及回覆流程之整理。
不代表已獲批准、持牌、可銀行化、獲接納、獲認證、全面合規或保證成功。
13. 跨境工作
傲方可協調跨司法管轄區的共同事實及責任框架,但不提供全球通用法律、稅務或監管結論。
法律效力、稅務居民、常設機構、信託及繼承、投資監管、制裁、資料轉移、實益所有權、僱傭、會計及核數仍須本地意見。
14. 研究及出版
傲方研究屬一般資訊。
刊物可載治理建議及官方資料摘要,並非法律、稅務意見、核數報告、投資研究或監管批准標準。
待決措施須標明為待決。
15. 受限司法管轄區及使用者
傲方不接受非法、制裁禁止、超出權限或風險取向的工作。
除非真正採納、定義並透過客戶接納及委託程序執行,否則不得發布概括「不接受美國人士」或特定監管機構排除政策。
16. 不作認證
傲方不認證任何人士、架構、政策、系統或交易全面合規、可供核數、獲銀行或監管批准、具稅務效率、適合投資或無風險。
正式認證或鑒證須由適當受聘人士提供。
17. 變更及升級
如事實、服務、司法管轄區、使用者、報酬、授權或提供者關係改變,須重新評估邊界。
如有疑問,應在繼續工作前升級處理。
18. 委託條款
本公開邊界由委託條款補充。委託條款可收窄範圍,但不能創造傲方依法不持有的權限。
